当前,司法工作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领域。无论是老百姓的茶余饭后,还是媒体网络的杂谈评论,抑或是官方重要决策,都会或多或少的涉及到司法方面的问题。司法工作做得好不好,已经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法治信心。同样,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评价如何,是否满意,也已经反映到司法工作的成效和权威。因此,要做到司法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满意,首先要做的不是如何提高司法机关地位和司法人员待遇,不是加大司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而是要求真务实地查找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不满意的主要问题,求真务实地分析产生这些因素的,求真务实地提出解决或消除这些问题的办法或土壤。没有经过调查研究的决策或是没有针对性的建议都是苍白无力的,都是做表面文章,装门面而已。
显而易见,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无疑是司法腐败问题。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司法权是直接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权力,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力。近年来,由于我国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司法权扩张和司法人员增编过快,而政治体制改革和完善的推进相对滞后。在这一大的背景下,加上缺乏监督和制约机制,司法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时候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司法腐败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严重击碎了人民群众的司法信心乃至政治信心,也成为人民群众在社会转型时期宣泄不满的出气筒。
另外,司法能力不高,司法效率低下,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等等都是影响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也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交错、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健康发展,损害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最终也将会动摇我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只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些影响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问题,并去正视它们,而不是回避,更不能逃避,我们才能增强工作信心,才能在解决一个一个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前进,才能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获取人民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