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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河南,法护许昌!

许昌中院积极参加“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05-08 09: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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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有关部署和要求,推动民法典宣传走深走实,5月7日上午,河南省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以法护企 以典兴产——助力许昌‘一圈一带两谷’高质量发展”普法宣传活动在许都广场隆重举行。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干警组成法治方阵参加活动,并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积极宣传民法典,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活动现场,省司法厅、市公安局和市中院有关领导共同参观了各单位制作摆放的民法典宣传展板,聆听讲解员的讲解,对各单位结合职能宣传民法典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在许昌中院展位前,领导们驻足观看展板内容,详细了解法院在运用民法典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

市中院此次参展的展板内容突出“以法护企 以典兴产”主题,精选了三个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一是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于某某诉柴某某、温州某珠宝有限公司等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案,彰显了民法典对市场主体名誉权的有力保护;二是“红内裤”案,作为自媒体时代消费者侵犯企业名誉权的标杆判例,明确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为企业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三是周某与某管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通过“一揽子”化解新就业形态用工争议,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用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促进了新就业形态健康规范发展。三个案例生动展现了市中院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服务保障新就业形态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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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服务企业、新业态人员展区,市中院干警结合宣传展板内容,向企业代表和过往群众耐心讲解民法典中涉及合同、物权、侵权责任、劳动争议等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就企业关心的法律风险防范、合法权益维护等问题提供现场咨询。干警们专业的解答和热情的服务受到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是许昌中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也是服务保障许昌市“两融五城四跃升”战略部署实施的务实举措。下一步,市中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践行民法典精神,依法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持续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推动民法典走进企业、走进群众心中,为许昌“一圈一带两谷”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加有力的法院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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