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质效,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张网”委托鉴定信息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许昌两级法院工作实际,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拟对“一张网”委托鉴定信息平台(以下称“信息平台”)内专业机构进行新增,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要求
(一)自愿申请进入信息平台的专业机构,住所地应为许昌辖区;
(二)住所地在许昌辖区,且已在信息平台的专业机构,拟增加专业类别的。
自愿申请进入信息平台接受法院委托鉴定的机构,应接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管理。
二、审核标准
鉴定机构的资质审核标准,常见类别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一张网”鉴定机构审核材料汇编》执行,其他类别参照国家或省级标准。
(一)机构标准: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注册地在河南省,从事相关专业三年以上的企业。
(二)人员标准: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保险公估、机动车鉴定评估、工程造价等类别机构专职鉴定人员8人以上,其他类别机构鉴定人员数量按国家或省级相关规定执行,且在本机构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退休人员数量原则不超过本机构人员的1/3。
工程造价类鉴定机构应有8名以上一级造价工程师,且至少同时具有土建、安装两个类别,每个类别至少2名人员。
(三)资信标准:接受我省相关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且符合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关于从事司法鉴定的资信等级要求。
(四)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的鉴定机构按其要求审核。
三、初核程序
(一)线下初核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书(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2.具体类别专业机构、人员所需资质材料清单见附件1;3.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4.收费承诺书;5.“信用中国”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6.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见附件2(由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机构印章)。
(二)申报时间
线下初核提交审核的材料应于2026年9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电子版提交至邮箱xczyjs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请注意所有材料需以PDF格式彩色扫描件整理,按要求顺序编制目录并标注对应页码。
专业机构及人员应当在申报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资质,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
联系部门:许昌中院司法技术处
联系电话:0374-2929122
附件1 专业机构、人员所需资质材料清单
附件2 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