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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9 10:55:58


河南省许昌监狱向本院提请的翟孟超等普通犯、柴红旺等三类犯的减刑案件,现将应公开审理的罪犯的相关情况予以立案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五天(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箱或举报电话等方式提出。

信箱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前进路东段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

举报电话:0374-2929502

附件:提请减刑建议书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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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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