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网通公司许昌分公司在其家属楼顶建小灵通基站,许昌市民石跃亲一气之下拿钳子多次剪断网通公司小灵通基站的馈线(信号线)、拆除GPS定位器。2009年 2月24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石跃亲有期徒刑三年。
5年前,网通公司许昌分公司在许昌市劳动路一家属楼顶楼上安装了一个小灵通基站,并定期前往该家属楼六楼的平台上维护,石跃亲系该栋楼顶楼住户。
2008年10月8日,石跃亲得知网通公司的维护人员又到六楼平台上维修基站时,就威胁说:“你们这样上来上去把我的房子弄漏了,如不给我修理,到不了楼下我就再给剪了“随后,该公司报案,警方将石跃亲抓获。案发后,据石跃亲交代,因网通公司在其西邻居的楼顶安装了信号塔,他认为该信号塔影响了自己房屋的安全,在和网通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遂采取了拿钳子剪断网通信号线的报复行为。另据石跃亲交代,自2008年8月份,石跃亲多次剪断该公司位于自己楼顶上小灵通基站的馈线合计16根,拆除GPS定位器2个,共价值2538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跃亲故意毁坏公司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此,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