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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花钱买的树 无证滥伐照判刑

  发布时间:2008-01-24 09:05:19


    近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沈某管制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沈某后悔莫及,他没有料到,自己花钱买树砍伐,结果却犯了法。

    2007年8月初,家住长葛市南席镇的沈某在许昌县椹涧乡沟杨村购买了该村8组村民李某栽植的133株杨树。当月27日至28日期间,沈某明知采伐林木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他却认为,这是自己花钱买的树木,伐自己的树还办什么证呀。于是,他利用2天的时间把133株杨树全部伐掉。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被伐林木的立木蓄积为19.3074立方米。

     许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沈某违法滥伐林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因沈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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