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法院把调解工作做到农户家中
作者: 王高产 李利民 发布时间:2009-03-19 14:32:24
襄城县法院法官把调解做到农户家中
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河南省襄城县法院认真落实全省法院开展的“调解年”活动,以“马锡五巡回审判”为载体,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标准,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主要方式,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确保调解目标圆满实现。
针对农村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三养”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该院紧紧抓住当前正值春耕备播的大好时节,把调解工作做到农户家中,以调解的方式妥善解决各类民事纠纷,努力做到春风化雨,案结事了,最终实现司法过程和结果的双重和谐。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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