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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开生院长向许昌市五届人大会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20 08:19:27




    3月17日下午,许昌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举行大会。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开生向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梁开生院长说, 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指导下,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388件,审(执)结17849件,结案率92.06%,结案标的额9.45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997件,审(执)结1913件,结案率95.79%,结案标的额6.57亿元。扎实有效的审判活动,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去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以组织开展“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环境创优年”活动为载体,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力弘扬许昌精神,推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联系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实际,从增强服务大局、为民司法观念,明晰审判工作标准入手,着力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司法理念、宗旨观念、法院管理、廉洁自律等六个方面的问题。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全市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更加坚定,广大法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进一步提升。

    二是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法院认真履行法律职责,积极开展审判和执行活动,着力为全民创业、环境创优、城乡一体、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75件,审结2253件,判处罪犯249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424人。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从重从快审理杀人、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06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深入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审结“两抢一盗”犯罪案件1178件2020人,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惩贪污、商业贿赂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21件137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案件50件80人,净化市场环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和刑罚的打击与挽救功能,全年为237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631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46名被告人依法免于刑事处罚,2名被告人被撤回公诉和依法宣告无罪。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新闻宣传、法制教育、司法建议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许昌”建设。调处民商纠纷,优化发展环境。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204件,审结12159件,结案率92.08%。依法审理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参加诉讼的民商事纠纷案件2017件,及时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657件,慎重处理涉及企业改制、破产重组纠纷案件138件。注重保障民生,审结就业、就医、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案件482件。服务新农村建设,巡回办理农村土地征用、土地流转、土地侵权、土地补偿等案件304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7件。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年以调撤方式结案7506件,调撤率达61.73%。鄢陵县陈化店法庭连续两年调撤率达到90%以上,受到最高法院的表彰。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解决机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32件,审结200件,其中通过协调和解方式结案70件,占一审行政案件总数的35%。认真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保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及时获得救济。强化审判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坚持积极受案、有错必究的原则,共受理再审案件137件,审结104件,依法维持和调撤结案91件,改判13件,改判案件数占全年审结案件总数的0.089%,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创新执行措施,破解执行难题。共受理执行案件3440件,执结3133件,执结率91.08%,执结标的额3.94亿元。工作中,不断改进执行方法和技巧,灵活采取媒体曝光、悬赏举报、执行会战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和谐执行方式,全年以执行和解结案389件。对涉执信访案件、上级督办案件、涉府涉村案件和弱势群体申请执行案件,坚持因案施策,全力攻坚,解决了一批难案、“骨头案”。2008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绩效考评综合成绩名列全省法院第一。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全市法院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创新和完善司法为民、便民、护民举措。认真办好“十件实事”。2008年全市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了便捷立案、公开审判、巡回办案、司法救助等“十件实事”。为使这一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全市法院细化量化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台帐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使司法更贴近群众,取信于民,惠及于民。扎实开展集中接访。2008年全市法院认真开展了5次集中大接访活动,共接访群众1107人(次),受理各类接访案件450件。截至11月底,集中接访案件全部办结,做到了来访群众人人受到接待,反映问题件件得到答复。全市法院信访总量及赴省进京上访量同比分别下降15%和28%。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大力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广大法官走出法庭,走进社区,走进村院,走进田间,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并不断推动巡回审判工作规范化、经常化。有近30%的案件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办结。

    四是坚持规范化管理,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全市法院坚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从有效维护公平正义,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出发,狠抓自身建设。全面实行绩效考评。建立了以规章制度约束人,目标质量引导人,实绩档案评价人,奖优惩劣激励人的管理运行机制。通过自上而下一级考一级,自下而上一级评一级,评出了动力和活力,评出了新风和正气。有35个集体和40名干警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表彰,2个基层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坚持经常性评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从庭审程序、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按照“案件没有经过评查不放过,评查发现问题不放过,问题未纠正不放过”的要求,完善了质量管理措施。通过案件评查,全市法院的办案质量呈现出服判息诉率、群众满意度提高,上诉率、申诉率、上访率下降的“二高三低”良好局面。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干警廉政谈话、规范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相互关系等制度。以群众举报和涉诉信访为切入点,认真查处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年查处违法违纪人员8人。以正反典型教育为着力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积极开展党风、党纪、宗旨、理念等反腐倡廉教育,培养和树立公正、文明、廉洁的司法作风,弘扬司法正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工作方针,狠抓基层基础建设。通过法庭指导、业务培训、专题研讨、选派中青年干部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帮助工作,努力提高基层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各基层法院立足本院实际,提高信息化和现代化办公水平。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推广先进办案经验,完善速裁机制,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

    五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融入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之中,认真落实工作报告制度,专题请示制度,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和决议;牢固树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参与业务考评、开展执法监督等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认真办理党委、人大交办事项,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办理党委、人大、政协交办案件201件,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回复。

    梁开生院长说,2009年,全市法院要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为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高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树牢司法理念。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坚定“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理念,真正做到围绕大局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真正使人民法院工作符合民情、服务民生、赢得民心;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理念,广泛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审理涉及金融、就业、项目建设、“三农”案件,服务好“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的实施。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从根本上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是创新惠民机制,满足群众需求。向社会郑重承诺2009年要办好的“十件实事”,千方百计为民分忧、为民解难、为民息怨。注重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继续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力推行巡回审判,让司法真正走进群众,服务群众。

    四是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公平正义。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和法官业绩评价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公正意识。进一步加大审判公开力度,实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工作原则,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主要方式,以调解促和谐、保稳定。

    五是抓好廉政建设,提升司法公信。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生命线”工程。以教育倡廉,切实抓好正反典型教育;以责任保廉,构筑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以制度规廉,建立完善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以监督护廉,强化对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以惩戒促廉,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

    六是夯实基层基础,打造“四个基地”。继续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推进干部上下、横向交流,把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打造成为优秀人才的培养基地。继续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把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打造成为优质案件的生产基地。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倾听群众心声,把握群众需求,把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打造成为优良作风的弘扬基地。继续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资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把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打造成为科学发展的示范基地。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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