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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致残陷绝境 司法救助解困厄

  发布时间:2009-04-17 10:04:12



    “真是谢谢恁们啊,为俺送来了救命钱,以后俺再也不愁了,感谢法院,感谢政府,感谢共产党…”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握着一沓人民币,陈老汉眼含着泪水,望着两名执行法官,口里激动的喃喃说道。围观的群众也被这眼前的场景感动了,纷纷上前向法官表达着感激之情。这是4月16日上午发生在鄢陵县张桥乡东许村一个农家小院的一幕。

    事情还要从三年前说起,家住鄢陵县的陈老汉来到禹州市一砖厂打工。工作期间,被一工友驾驶的四轮拖拉机轧伤,造成尿道、肛管断裂及腹膜后血肿,经鉴定构成三级伤残,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此案经禹州市法院审理,依法判令砖厂承包人李某和发包人郝某赔偿陈老汉各项赔偿款共计67000余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禹州市法院对二被执行人穷尽了各种执行措施,但因二被执行人经营的粘土实心砖厂已被国家明令取缔,事故发生后,二被执行人即外出失去联系,厂里和家中也查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迟迟没有进展。在此过程中,禹州市法院了解到,陈老汉因此事故已负债数万元,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其儿媳也因此与其子离婚,陈老汉本人思想负担较重,甚至萌生了轻生的念头。执行法官将此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后,党组就此案专门进行研究,决定对陈老汉进行司法救助。一方面指派执行法官多次登门做陈老汉的思想疏导工作,鼓励他重新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另一方面,大力协调,多方筹措资金,解决陈老汉治病、生活的燃眉之急。筹措的资金到位后,禹州市法院李建武庭长和李晓峰法官又带着食用油、大米以及救助款,驱车100余公里赶到陈老汉家中,将钱物亲自交到他的手中。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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