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雇打工期间,在没有告诉任何人的情况下外出,几天后发现已经死亡,其父母以雇主在管理过程中没有尽到应尽的管理义务致使不幸事故发生为由要求赔偿。
小罗是许昌县人,2008年4月受雇于同村人罗某、荣某在许昌市区合伙经营的一烧烤店做服务员,同年5月31日晚,在烧烤店营业期间小罗突然外出﹙具体原因不详﹚。三天后的早上,其尸体在距烧烤店300米处一河道橡皮坝上被晨练的群众发现,并报警。后经罗某及小罗父母辨认,最终确定了小罗的身份。同年6月中旬,在未认真确认死亡原因的情况下,小罗被火化。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小罗父母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罗父母虽提起诉讼,但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小罗的真正死亡原因,致使无法最终认定小罗的死亡是发生在其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或从事与雇佣相关的活动中,而且也欠缺足以证明罗某、荣某对小罗死亡存在过错的充分证据。因此,对小罗父母要求赔偿99603元的请求,不予支持,依法驳回了小罗父母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