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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法院倾情关怀刑事案件受害人

  发布时间:2009-06-27 09:27:30



许昌中院法官为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属送去赔偿款。

    6月26日下午,许昌市中级法院邢一庭法官为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送去赔偿款25000元。此前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当地政府已为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家属办理了农村低保。该案赔偿款因被告人履行能力的原因,虽然未能全额赔偿到位,但受害人家属对法院所做的努力表示理解和感谢,对法院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十分满意。

    河南许昌法院按照王胜俊院长“着力保障民生,重视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破解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执行难的新路子,通过协调地方政府给确有生活困难的受害人办理低保、为刑事受害人捐助钱物等,努力将关注和保障民生延伸到案件审判之后,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刑事案件受害人送去司法的温暖和关怀。今年以来,许昌法院一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调解率平均达到95 %,自动履行率为100%,直接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无一起案件因民事赔偿未得到妥善解决而上访缠诉,实现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害人、法院和社会的“四赢”。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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