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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外甥女偷舅舅 积极退赃获缓刑

  发布时间:2009-07-30 17:14:11


    家住鄢陵县柏梁镇的陈某怎么也没有想到,亲外甥女会偷到自己的头上。7月29日,鄢陵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9年5月25日,被告人赵某到柏梁镇陈家村走亲戚,在其舅舅陈某家,趁无人之际,盗走其舅舅家中的现金15000元。案发后积极退回13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赵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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