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遭人殴打,儿子前去问个究竟亦在情理之中。可因处置不当对他人大打出手,致人轻伤,有理变无理,法盲儿子又因此入牢房。
2009年3月6日中午,家住鄢陵县彭店乡的张某甲之父前往本村张某已催要借款,由于话不投机,二人发生口角并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张某已将张某甲之父右手咬伤。张某甲酒后听到其父遭人殴打很是气愤,便于下午2时许找到张某已讨要说法,由于正在气头上加上张某甲中午又喝点酒,二人没理论两句便动起手来,张某甲将张某已打到在地,用脚往张某已的头上、脸上、身上乱跺,致张某已下颌左右中切牙缺失。经鉴定张某已中切牙的缺失已构成轻伤。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张某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张某甲对自己的冲动行为造成的后果很是后悔,并表示愿意通过其家人赔偿给张某已造成的损失。后双方私下达成了赔偿协议,张某已也谅解了张某甲,并一再要求法院不追究张某甲的刑事责任。
7月31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基于上述事实,并根据被告人张某甲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被害人的请求,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被告人张某甲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