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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渔网兜套抢劫 虽未得逞领重刑

  发布时间:2009-08-10 11:55:35


    8月6日,鄢陵县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潘磊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0元,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国俊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9年5月29日晚,被告人潘磊、张国俊预谋由张国俊驾驶摩托车尾随骑摩托单身女性,潘磊在车上用准备好的渔网兜套住该女性的头部将其拉倒后搜身的方法进行抢劫,21时许,两人在鄢陵县马栏镇议台村加油站西约三、四十米处,用该方法将该村村民韩亚囡网倒(经鉴定,韩亚囡的伤情为轻微伤),潘磊对其搜身,因韩亚囡身上未带钱,未得逞。

    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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