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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学生结伴抢劫遇到意外“插曲”被抢者不思报警反恳求入伙“入伙”

  发布时间:2009-08-11 15:57:32


    6个花季男孩儿,上的是条件不错的寄宿制中学,可他们的心思却丝毫没有用在学习上,而是结伴去抢劫。而在抢劫的过程中,受害者李某被洗劫财物之后,竟动起歪脑筋,打起了“入伙”的注意,从被抢者摇身一变成了抢劫者。8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而6名参与抢劫的中学生由于是未成年人,分别被判处缓刑。

    一个寝室6个男生,白天上课晚上抢劫

    17岁的小雷(化名)在市区一所寄宿制中学上初三。4月18日,课间休息的时候,他和几个男孩儿在一起聊天儿,其中一人说没钱买烟了,提议到外面“弄”点钱花,于是,从当天晚上开始,小雷和同住一个寝室的5个男孩儿就开始在市区实施抢劫。

    初次作案,他们在市区许继大道与延安路交叉口选定了一个骑自行车的老人。他们追着老人想把对方拽倒在地,没想到老人大声呼救,几个男孩儿都胆怯了,随即放开老人,赶紧返回了学校。

    次日晚,心有不甘的6个人再次聚集到了一起,这次他们铁了心不能空手而归。在市区延安路,他们从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儿身上抢走了一部手机和10元钱,几个人拿这10元钱到饭店里买了一盘凉菜,吃过之后返回了学校。之后,这几个男孩白天上课,晚上则外出游荡,伺机作案,直到4月2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抢之后思路“跑偏”,受害者变成害人者

    21岁的李某是许昌县陈曹乡人,他原本是一个受害者,却因一念之差,成了阶下囚。

    4月22日23时许,李某独自一人走到市区延安路与许由路交叉口时,被6个男孩儿拦住了去路,一声“打劫”之后,一个男孩儿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砍刀,李某非常害怕,主动将手机交给了他们。

    “把身上的钱也交出来。”这群男孩儿拿了手机并不罢休,又从李某身上抢走了仅有的5元钱。

    把李某洗劫一空之后,几个男孩儿示意他赶紧离开,可此时的李某却不想走了。李某既没工作又缺钱,见这几个男孩儿轻轻松松就能弄到钱,他心动了,想跟着他们干。于是李某试探地说:“让我跟你们干吧!”

    “你跟着我们钱咋分啊?”男孩子们起初并不乐意。李某大度地说:“你们看着分吧!”就这样,刚刚遭遇抢劫的李某,摇身一变就成了抢匪,和刚刚抢劫了自己的男孩儿门一起,抢了另一名路人的手机和现金,李某分得20元钱。

    案发地成了接头点  再次作案落入法网

    拿着分得的20元不义之财,李某的贪念继续膨胀,他主动提出想留下这群男孩儿的电话号码,以便日后联系,继续作案。

    男孩儿们对李某存有戒心,并没有告诉他联系方式,而是对李某说,如果他想继续跟着干,只要子夜时分在他曾经遭遇抢劫的延安路与许由路交叉口耐心等待便可以了。

    求财心切的李某信以为真,次日晚便到约定地点痴心等候,可当晚6个男孩儿流窜到了双龙湖游园,李某等了几个小时,压根儿没见到人影。

    4月23日晚,李某仍不死心,又到约定地点等候,11时30分,6个男孩儿出现了,李某喜出望外,立刻加入到他们的队伍之中。7个人在市区灞陵桥附近抢劫了两个年轻人,李某分得赃款56元。4月24日清晨,由于被害人及时报案,李某一伙儿落入法网,

    曾经是受害人的李某和抢劫过自己的6个男孩儿共同作案两起,共分得赃款76元钱。因为这一荒唐举动,已经是成年人的李某必须承受4年半的牢狱之灾。

    法律意识太淡薄,抢劫只为有部手机用

    参与抢劫的6个中学生家庭条件并不差,他们所上的学校学费不低,家长在他们身上花费了不少心血,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6个男孩儿交代的理由非常一致:经常上网、爱玩,家里给的钱不够花,另外,想每人弄部手机用用。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这几个参与抢劫的中学生都未成年,文化层次不高,法律意识淡泊。他们在频频上网与消费中缺少钱财,产生了“抢点钱花”的想法,作案成功之后,感觉十分好玩、刺激,这促使他们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未成年人需要来自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教育和指导,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避免悲剧重演。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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