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害人喜领执行款
作者:长葛市法院 葛梅安 发布时间:2009-08-15 11:48:06
图为原告从法官手里喜领执行款。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牛存存将被告王某诉至长葛市法院增福庙法庭。受理后仅7天,经过法官两次不厌其烦的调解,于8月12日达成协议,牛存存当场得到被告首批赔偿款5000元,下余的6000元一个月后支付。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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