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图片新闻

车祸受害人喜领执行款

  发布时间:2009-08-15 11:48:06



图为原告从法官手里喜领执行款。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牛存存将被告王某诉至长葛市法院增福庙法庭。受理后仅7天,经过法官两次不厌其烦的调解,于8月12日达成协议,牛存存当场得到被告首批赔偿款5000元,下余的6000元一个月后支付。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22155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