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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男子欲杀其母未遂

  发布时间:2008-04-16 08:41:37


    4月12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未遂),周某用汽油火烧亲母,致其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7年7月22日晚,酒后的周某给已改嫁的母亲轩某打电话,因轩某知道儿子不务正业,频繁要钱,遂关掉了手机。这使周某非常气愤,他一直认为由于母亲改嫁才导致父亲去世,就产生了与其母“同归于尽”的想法。随后周某携带汽油,来到其母家中,时至深夜,轩某及其家人均已熟睡。周某在门外喊叫,轩某没有应声,随后周某朝屋门上跺了一脚,同时把壶盖拧开扔到地上。轩某迷迷糊糊开门,便遭到儿子周某泼洒过来的汽油,丈夫许某看到这种情况很愤怒,随手拿了一把扫帚打周某。此时的周某已完全失去理智,他开始往许某身上也泼洒汽油,轩某意识到危险即将发生,急忙上前去夺周某手中的打火机,但还是没有抓住,他已经把打火机打着了,不幸就这样发生了。许某的儿子闻声起床,连忙叫来了邻居并拨打了120。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且被告人作案时受疾病影响,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消弱,系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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