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身患重症的母亲急需用钱医治,一边是儿子还要交学费,为筹集巨额的医疗费与学费,杨天林铤而走险绑架了昔日邻居王某的女儿,向其勒索22000元钱。2009年8月1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决杨天林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40岁的杨天林是河南省尉氏县农民,曾在许昌开小商店做过几年生意。因投资少,门店小,杨天林挣的钱除了能勉强维持日常生活外,基本没什么结余。为了生计,杨天林将商店盘了出去,只身前往南方打工。今年1月份的一天,杨天林在得知母亲突然患重病的消息后,匆匆赶回家。当杨天林看到已骨瘦如柴、身体极度虚弱母亲饱受病痛的折磨时,忍不住流下了眼泪,他发誓一定把母亲的病治好。
就在杨天林千方百计筹钱时,杨天林儿子又对其说,马上就要开学了,需要向学校学费。杨天林大概算了算,母亲治病大约需要10000元,儿子高中三年的学费及花销大约需要12000元,如何筹到这22000元成了堵在杨天林心中的一个结。一夜之间,杨天林的头发白了大半。思来想去,他突然想到了自己在许昌开店时,隔壁一家商店生意很好,店主王某一定有钱,而且他过去也经常领王某10多岁的女儿小樱玩,于是他决定绑架小樱向王某勒索钱财。一切计划好后,今年3月16日傍晚,杨天林在小樱放学的路上,截住小樱,谎称带小樱买东西,将小樱骗到许昌市区一家庭旅社内,随后向王某发短信勒索22000元,后他在拿取此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天林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