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许昌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收听收看了省法院关于召开全省法院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电视电话动员大会。会后,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开生对全市法院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全市法院要迅速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张立勇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充分认识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这一根本问题,增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铭刻在每个法官心中
二是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积极推进司法公正。要虚心纳谏,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座谈会、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是切实转变司法作风。要坚持公正、高效、文明、能动、廉洁司法,依法公正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要坚持“有制必依,施制必督,违制必究”的原则,健全完善教育学习制度、绩效考评制度、法院内部巡视制度、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请销假、车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转变广大干警的司法作风,努力锻造一支作风优良、风清气正、务实干事、人民满意的司法队伍。
四是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要进一步加大对“五个严禁”的贯彻力度、宣传力度和查处力度,充分发挥问责办公室职能,对检查出的滥用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人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中院成立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定出台全市法院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各院要针对张立勇院长指出的八种不良作风,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中院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