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许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大干一百天、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动员大会。许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克勤率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市公、检、司负责同志亲临大会指导作重要讲话,对法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在提升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奠定决战百日必胜之根本。一是从良知入手树立职业道德。要把遵循道德良知作为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觉向上的价值追求,彻底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二是从态度入手转变司法作风。要把增强法官对群众的深厚感情作为工作重点,把群众评价作为对法官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从细微处着眼,从点滴小事做起,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渗透到司法审判的每一个环节,用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的方式服务群众,以良好的作风树立司法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和尊重。三是从事了入手提升司法能力。要以案结事了为标准,探索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干部交流等形式,利用基层丰富的司法实践,切实增强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官的审执水平和效率,努力实现公正高效和谐司法。四是从监督入手坚守司法廉洁。要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防范机制,制约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确保司法廉洁。
二要在结案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打赢清理执行积案攻坚战。一是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全市两级法院一定要统一思想,立足大局,增强完成任务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力求清积活动取得更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同时帮助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渡过经营难关、恢复发展生机,帮助职工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征地拆迁的群众获得应有的补偿、交通肇事和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突出贡献。二是明确目标,攻坚克难。在这次攻坚战中,我们要争取率先实现有财产执行积案彻底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按照最高院的要求妥善解决,涉执信访问题大幅减少,防止产生新的执行积案,建立“涉执信访”预防和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完善法院内部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调解手段在执行工作中的运用,有效防止产生新的积案。三是加强领导,搞好配合。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党委、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党委、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法院等有关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建立执行救助机制。政法委、政法机关应共同负起责任,政法委书记和法院院长是直接责任人,公、检、法、司齐上阵,群众满意是标准,政法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和完善协作机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依法协助、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尽可能简化工作程序,尽可能提供各种便利,努力提高协助执行效率。法院要进一步发挥主力军作用,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进“阳光执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
三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涉诉信访形势的明显好转。全市法院一定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下访连心”活动,进一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努力实现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形势的明显好转。一是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接访,设身处地为信访群众解决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以及社会的关爱,主动息诉罢访。二是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要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司法作风,自觉遵循省法院倡导的温情司法、文明司法、公正高效司法、便民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廉洁司法七个标准,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涉诉信访。三是坚持依靠基层解决问题。要相信基层,依靠基层,进一步建立健全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认真落实好院长接访制度、法官下访制度,保证群众的诉求得以表达,利益得以伸张,问题得以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四是坚持依靠法制解决问题。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不能随意突破法律政策底线,不能以牺牲司法权威为代价,必须依法维护司法机关作出的公正结论,依法纠正存在的问题,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导向,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