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马栏镇的郑某不仅胆大,而且敢干,认为当官不仅有钱,而且容易敲诈,敲诈当官的当然来钱快,没想到栽的真快。近日,鄢陵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郑某正日不务正业,想发财、急发财,一日灵感突发,想到了一条生财之道,想着当官肯定有受贿、贪污等见不得人的行为,敲诈当官的,不仅不会报警,还会乖乖的把钱送到自己手中,想到此,郑某大喜,并立即付诸行动。2009年2月9日郑某专程到平顶山,在平顶山卫东区先锋路邮政所邮寄给某县委领导一封信,向其索要30万元,为了与该县委领导联系方便,郑某在信封内附了一张联通手机卡。随后郑某通过采取向该联通手机卡上发信息的手段,敲诈该县委领导,见没有结果。郑某应该知道自己犯罪的结果而应罢休,但是郑某继续挺而走险,一不做二不休,接着又多次发恐吓信息对被害人进行勒索。后因清正廉洁、身正不怕恶魔的某县委领导报了案,公安机关迅速采取措施,很快将郑某抓获归案,郑某的美梦彻底破裂。
鄢陵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办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郑某后悔已晚,等待他的将是自己酿的苦酒漫长的三年监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