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按规定是双节长假放假的日子,临近下午6点,许昌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外出的警车都陆续返院,停放整齐,由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室、行政服务的同志审验并及时封存。这是许昌两级法院规范公(警)车管理、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
今年的国庆节和中秋节相连,放假时间较长。许昌两级法院对车辆节假日的使用管理专门作出规定,下发了《关于节假日公(警)车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公(警)车的使用进行了严格规范。该规定特别强调节假日公(警)车除值班用车外一律封存,车钥匙交院纪检监察部门保管。院门卫凭院长签发的出车证放行,否则一律不得出门。这样不仅保证了节日值班用车,也彻底杜绝了公车私用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