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儿童可恶 被判刑罚活该
作者:鄢陵法院 赵明亮 发布时间:2009-10-20 17:41:34
10月12日,鄢陵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拐骗儿童案,被告人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9年元月20日中午,被告人张某抱着女儿路过本村北地,见该村村民王某的儿子在路边玩,将小孩哄骗至尉氏县其前夫家,后被害人获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用哄骗的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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