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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小弟”当街抢劫练胆 两“带头大哥”领重刑

  发布时间:2009-10-24 19:12:43


    易木林曾因犯非法拘禁罪和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易木林仍不思悔改,为了获取不义之财,伙同韩成山逼迫跟着自己“混”的几个“小兄弟”去抢劫,并鼓励“小兄弟”们说,抢劫只当“练练胆儿”。10月20日,易木林和韩成山均因犯抢劫罪被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4年。

    20岁的易木林是许昌县桂村乡人,韩成山是洛阳市伊川县人,与易木林在外地打工时相识。2009年2月,正在郑州忙着找工作的韩成山接到了易木林的电话。易木林说韩成山在社会上跑的时间长,经验丰富,提出想让韩成山来许昌,帮他的几个“小弟”上上课,讲讲怎么在社会上混,最终目的是不管偷或抢,只要能弄些钱花花。无所事事的韩成山应邀来到了许昌,帮助易木林吓唬、打骂不听话的“小弟”,以便让他们乖乖听从指挥。

    2009年3月4日22时许,在市区一家宾馆内,易木林对自己的3个“小弟”说:“咱们没钱住宾馆了,你们出去抢钱吧,全当练练胆儿。”“小弟”们起初不愿意,都没有吭声。韩成山恶狠狠地说:“你们再不出去‘挣钱’,就把你们的腿给掰折了……”

    3个“小弟”害怕了,只得出门寻找作案目标。20分钟后,等得不耐烦的易木林和韩成山打来电话,催促3个“小弟”赶紧动手。23时许,3人行至市区中立交附近时,看到一个女孩背着一个白色挎包独自在路上行走,3人就冲了过去,其中一人扯住女孩儿的挎包想夺走,可女孩不肯松手。他们用力把女孩拉倒,并在地上拖了五六米远,女孩的左肩部被拉脱臼,挎包和手机最终都被抢走了。事后,3人将抢劫所得的200多元钱交给了易木林。

    家庭教育应加强,别让青少年成不法分子的“棋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易木林和韩成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迫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二人同时参与另外一起盗窃案件,数罪并罚,易木林被判有期徒刑6年,韩成山被判有期徒刑4年。动手抢劫的3人被另案处理。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部分青少年涉世不深、是非不分,加上家庭教育不当等原因,致使他们过早辍学、流落社会。由于自身素质不高,自我控制能力不强,抵御力差,好奇心强,在外游荡的青少年一旦受到了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刺激,便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棋子”。因此,提醒家长应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防范其走上犯罪道路。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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