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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外逃四年颠沛流离 慑法威主动自首终获缓刑

  发布时间:2008-04-24 08:56:19


   “我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2008年3月29日对家住襄城县双庙乡的王铁垒来说是个不平凡的日子。

    2004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王某伙同王某某、张某三人预谋后,去到襄城县颖阳镇变电站附近张海宽的修理店院内,盗走两个氧气罐、一个液化气罐、钢管、自行车等物,总价值1020元。事发后被告人王铁垒为逃避法律的制裁,便长期外逃,以打零工为生。本以为出去以后会内心会好过一点,但畏惧的心理和对家人的思念,使自己整夜无法入睡。2008年春节被告人王铁垒潜回家中,后在电视上看到了襄城县政法机关针对“两抢一盗”案件联合下发的通告。看到通告王铁垒放下了自己那颗悬了很久的心,便当即做出决定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所以才有了上面的一幕。

   本案诉至襄城县人民院后,主审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犯罪情节较轻,且有自首情节,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遂判决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王某收到判决后泪流满面,激动地说:“感谢法院的从宽处理,我今后一定洗心革面,好好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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