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为了弄钱上网,将黑手伸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多次诈骗和盗窃亲戚朋友的财物,并先后两次把自己父亲的助力车骗走卖掉,无奈的父亲最终选择了向警方报案,求助警方依法教育自己的儿子。11月13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小朝(化名)提起诉讼。
2006年起,学会了上网的小朝花销开始增大,而其打工所挣的工资很难满足自己的花费需求,为了弄钱花,小朝开始把目光瞄上亲戚朋友。于是,从这一年,小朝编造各种理由,将亲戚朋友的助力车、电动车、自行车、手机等财物骗走或盗走,而后低价卖掉后供自己挥霍。事后,亲戚朋友找到小朝的父亲追债,而小朝的父亲在为儿子的不争气而气恼的同时,还得向亲戚朋友们赔礼道歉并照价赔偿被儿子盗走或骗走的财物。最终,忍无可忍的小朝的父亲选择了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他的儿子进行处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也算是对儿子的一种教育!”
学会上网花销增大 卖掉父亲助力车俩月不回家
2006年,只有小学文化的小朝学会了上网,于是,网吧成为他经常出入的场所。而上网的费用和自己的吃喝都需要花钱,逐渐增大的花销使靠平时打工生活的小朝捉襟见肘,打工收入已经不能满足小朝的日常需求。于是,小朝开始伸手向父亲要钱,要的次数多了,父亲也就不再给他钱了。
为了弄钱花,2006年3月份,小朝把家人给自己买的自行车卖掉,所得钱全部用于上网。几天后,没有钱花的小朝回到了家中,他对父亲说:“骑一下你的助力车,我出去买点东西。”征得父亲的同意后,小朝骑着父亲的助力车便跑到了襄城县一个乡镇附近,将父亲的助力车以280元的价格卖给了路边一建房工地的民工。拿着280元钱,小朝在外流浪玩耍了两个月没有回家,直到把钱花完后才回到家中。
目光瞄上亲戚朋友 手机自行车连偷带骗啥都干
2007年5月份,经人介绍,小朝与市区一女孩见面谈恋爱。两人初次见面,小朝就对女孩说,我的手机没电了,借你的手机用一下,该女孩便将自己的手机交给了小朝。小朝把手机拿走后,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许昌市区一家手机维修店。同年6月份的一天,小朝到四姑家串门,见四姑家中有一辆自行车,遂以骑车出去办事为由,将四姑家的自行车骑走并卖掉。
同年7月份的一天,小朝到朋友焦某家中玩时,见到焦某的床上放有一个手机,遂拿在手里玩耍。玩了一会儿后,小朝发现焦某在玩电脑,遂趁其不注意,将手机装进裤袋内,而后假说上厕所就溜走了。后小朝将手机卖给一出租车司机,得款160元。手机卖掉后,小朝就直奔网吧上网去了。事后,小朝的父亲赔给焦某900元钱。
而后,小朝先后将同村一女孩的手机骗走卖掉,将朋友徐某的自行车骗走买掉,2008年6月份,小朝将自己嫂子的助力车盗走后卖掉……
再次骗走父亲助力车 父亲报案要求依法教育儿子
2009年4月份,缺钱花的小朝再次回到了家中。一天,小朝对父亲说,骑一下你的助力车,我要出去修手机。虽然被儿子欺骗过一次,但父亲还是同意了。于是小朝骑着父亲的助力车便来到了东城区,在路上拦住一收破烂的男子,以200元的价格将父亲的助力车卖掉。钱花完后,小朝应聘到市区一火锅店内当服务员,在该火锅店内,小朝认识了同在该店打工的张某。身上没钱的小朝遂借张某的电动车回家向父亲要钱,但遭到了父亲的拒绝。没要来钱的小朝骑着张某的电动车跑到一废品收购站,以500元的价格将张某的电动车卖掉,所得赃款全部被自己挥霍掉。
再次被儿子骗走助力车后,小朝的父亲想起儿子不走正道,屡屡骗走人家东西,自己替他赔礼道歉不说,还先后赔了他人几千元钱,越想越生气的父亲遂走进派出所,向民警诉说了自己儿子的劣行,并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儿子“好好的教育教育”。今年6月份,小朝投案自首。
经检察机关查证,2006年至2009年,小朝先后诈骗他人财物6起,盗窃他人财物4起。检察机关认为,小朝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小朝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11月13日,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