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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以案释法

行进的汽车无故自燃烧毁 车主怒向汽车公司索赔

  发布时间:2009-11-19 14:45:26


    好好的汽车咋会燃烧呢,鄢陵的郑先生非常郁闷,2008年4月份买的新车,10月份朋友用车途中突然起火,烧毁了整个汽车。郑先生非常无奈多次与公司交涉无果,遂诉到法院。2009年11月16日,鄢陵法院判决某汽车公司赔偿郑先生损失53000多元。

    2008年4月份,家住鄢陵的郑先生购买了一台某型号小轿车,刚用了不到半年,就出了问题,经多方鉴定该车系自燃。

    法院审理后认为,汽车的自燃与该车的质量存在因果关系,原告的请求应得到支持,遂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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