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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未还亲家成冤家 法官执行巧缝亲情

  发布时间:2009-12-17 15:44:17


    “亲家母咱都坐下,当着法官的面咱说说心里话。今天咱们两家之间的事彻底解决了,我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多亏了耿法官的帮忙呀!”12月14日上午,一场罕见的冷空气袭击着中原大地,河南省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其乐融融,闫某把两万元案件款交给宋某的妻子岳女士并邀请她中午到家里吃饭。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3月份,闫某在河南省襄城县北汝河坡内某段开办一饭店,因资金周转不足找到女婿的父亲宋某帮忙。宋某二话没说当场借给其20000元,闫某称三个月内归还本息并当场书写借条一张。后因饭店经营管理不善被迫关门停业,宋某多次催要借款未果而诉至法院。经河南省襄城县法院判决,判令闫某归还宋某借款及约定利息25000元。事情发生后,老亲家见面视同仇人,儿子儿媳因此事感情出现裂缝,小两口经常为此吵架生气。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耿高峰不是从简单的案结事了来办理此案,而是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入手,做疏导工作,帮助他们重塑亲情。耿高峰同志冒着凛冽的寒风,先后十余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讲亲情、讲法律,明法析理,循循善诱。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认识到如果不及时归还借款,不但会影响到两亲家之间的关系,而且还会殃及儿子儿媳之间的感情,于是主动找到申请人求得谅解。申请人看到亲家家境困难,于是主动放弃利息款,案件和解执结。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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