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乱性去强奸 换来徒刑五年半
作者:鄢陵法院 乔瑞峰 赵明亮 发布时间:2009-12-31 10:01:46
喝酒后不回家睡觉,却胡乱跑,借酒劲跑到本村村民家,将本村村民强奸。2009年12月21日,鄢陵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强奸案,被告人马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09年9月15日20时许,被告人马某酒后到本村村民郑某家中,将被害人按在西间床上,脱下被害人的裤子和内裤,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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