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暨总结表彰动员大会上获悉,2009年度市中级人民法院绩效考核总成绩在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排序中位居第二名,进入先进行列,鄢陵县人民法院、襄城县人民法院分别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功授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开生出席当天会议并讲话。
2009年,全市法院始终把推动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促进和谐作为第一追求,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和“调解年”活动,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近2万件,结案率为97.64%;调撤民商事案件1万件,调撤率为78.55%。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绩效考核规定,2009年度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成绩在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排序中位居第二名,进入先进行列。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民意测验中,许昌法院群众满意度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连续3次位居全省法院系统第一名。此外,鄢陵县人民法院、襄城县人民法院分别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功授奖。
梁开生指出,要认清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主动性、为民司法的全面性、矛盾化解的彻底性、司法公开的多样性以及自身建设的科学性和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以“勤奋学习、严格管理、制度创新、提升执行力”为内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实现全市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