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之间,本应互相交流救死扶伤的经验,以提高医疗水平。但许昌县某乡卫生院的孙某和许昌市某医院的李某却为了区区几千元钱,相互勾结,联手帮助王某伪造证据,以帮其达到报复陷害宋某的目的。2009年3月9日,许昌县法院以帮助伪造证据罪依法判处孙某、李某有期徒刑各2年。
王某和宋某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厮打,王某的腿被宋某刺伤后到许昌县某乡卫生院就诊,接诊的医生孙某闻听此事就和王某协商,如果王某愿意花钱,他可以帮其伪造一个轻伤诊断证明,追究宋某的刑事责任。此言正中王某下怀,就马上筹措了几千元钱交给孙某。孙某拿到钱后带领王某找到许昌市某医院五官科医生李某,李某用针将王某耳膜刺穿孔,并为其出具了耳膜穿孔的伤情诊断证明,赃款孙、李二人分肥。根据该诊断证明王某被鉴定为轻伤,导致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许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宋某要求对王某的伤情进行复查,此案案发。许昌县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据悉,王某也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