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襄城县法院麦岭法庭门前响起了一阵鞭炮声,漯河市临颍县大郭乡刘庄村的刘老汉将一面绣有“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法庭庭长冯文献手中。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1月24日上午,临颍县大郭乡刘庄村搞运输的刘老汉到襄城县麦岭镇为干某运走伐倒的树木,当拉第二车时,一伐树工不慎从树上坠落身亡,雇主干某逃走。因未拿到树款,加之认为在自家院中死人不吉利等原因,襄城县麦岭镇的董某父子将刘老汉的大型轮式拖拉机私自扣押。刘老汉在多次与董某父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董某父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车辆并赔偿扣押期间的营运损失。
立案后,冯文献同志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刘老汉认为:伐树工系干某雇佣,我也是干活的,不应该扣押我的车辆,影响了我的营运生意。董某父子认为:买树人干某跑了,是刘老汉将我的树拉走的,再说在我家院子里死人太不吉利了,必须赔偿我的树款及精神损失。双方各执己见,各不相让。
双方分歧较大,如果不尽快处理一方面影响刘老汉的营运生意,另一方面董某父子情绪激烈,稍有不当会引发更大纠纷。考虑到这些,冯文献同志一方面邀请邀请镇派出所、镇包片干部、大学生村官、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一起参与调解,一方面利用在当地良好的人际关系,想方设法与买树人干某取得联系,敦促干某马上回家处理此事并将树款支付给董某父子。董某父子拿到全额树款后,深深地为法院工作人员“一心为公、全心为民”敬业精神感动,将扣押车辆归返刘老汉。刘老汉十分感激,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