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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人大常委会在县法院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

  发布时间:2010-03-29 11:21:36



    2010年3月26日下午,许昌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干部任命程序,对许昌县人民法院的22名工作人员颁发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证书。院长孙福现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德政、耿殿宇,县人大法工委主任王怡和副主任张海峰,县人大选工委主任苏献民出席了会议。

    会上,县人大选工委主任苏献民同志首先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文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德政、耿殿宇为22名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任命代表海国强和李恒干分别发言:“要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努力工作,不辜负领导和组织的信任”。许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耿殿宇对被任命的庭长、副庭长提出了几点希望和要求:一、加强学习,始终牢固树立和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定不移地为人民用好权、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恪尽职守,执法为民。让人民感受到公正司法阳光的温暖,积极探索推动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把工作做得更实、更好、更富有成效。三、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四、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向人大报告工作,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以及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耿殿宇主任还指出:“我们要勇敢地担负起人民赋予的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提高执行力,努力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保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孙福现院长强调,新任命的同志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珍惜组织的信任和关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辱使命,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回报报组织和同志们的信任。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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