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四月份以来,襄城县法院执行干警自愿放弃休息天,利用早上、中午、傍晚、阴雨天等被执行人易在家时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穷尽手段,完善措施,努力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执结了一大批案件,有效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4月14日上午8时,霏霏春雨下个不停,在襄城县库庄乡范窖村,该院执行二庭庭长王国战带队来到该村,向昨日立案的被执行人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书。由于刚下完雨,道路泥泞,车进不村,执行干警下车踩着泥泞深一脚浅一脚步行继续前行。见到被执行人唐某后,执行干警向其送达了有关手续,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唐某称自己患有肾炎等重病,为治愈疾病,家中化掉了所有积蓄,债台高筑,现无能力履行法院判决。为使案件尽早执结,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半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唐某深为法院干警的敬业精神感动,表示愿意三天内筹措案件款亲自送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