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襄城县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人身侵权案件,为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大程度地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办理此案的法官特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此案的调解工作,最终取得了满意的社会效果。
案情是这样的:家住襄城县十里铺乡八里营村的原告杨某(9岁),与同村的被告余某(7岁)、姬某(8岁)放学后在被告郭某经营的小卖部买鞭炮,鞭炮点燃后,原告在观看时被点燃的鞭炮炸伤眼睛,经鉴定构成五级伤残,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治疗费4万多元及其他各项损失共计11万4千多元,由于原告家境困难,其监护人一时难以筹集4万多元给孩子治疗。而被告家中也不富裕,但双方家长以及小卖部经营者愿意适当拿点钱先给原告治病。办理此案的法官王翠真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决定调解此案,由于双方思想工作不好作,王翠真便请来了当地的市人大代表陈娇参与调解,由于陈娇与当事人系同村,且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因此,在法官王翠真与人大代表陈娇的相互配合与共同努力下,很快就说服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三被告各赔偿原告了两万多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