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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也解家务事悉心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0-04-28 15:46:13


    日前,我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离婚析产的执行案件。在执行中,执行人员为了当事人今后和谐相处,没有贸然采取强硬的执行措施,而是悉心调解,妥善解决了矛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法官接到本案后,查阅了全部卷宗,深入了解案件的事实和矛盾的焦点:本案双方当事人离婚之后,两个孩子随男方李某生活,目前李某又重新组建了家庭。被执行人李某家庭富足,生活条件优越,但因认为其前妻赵某对他们的子女态度冷漠,从来不去探望,所以心生不满,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通过对赵某的调查了解到,由于生活拮据,她整日忙于工作,无法经常探望两个孩子,但对孩子依然有很深厚的感情,对于行使今后的探视权也表达了强烈的愿望。  

    法官们认为:对于这种家务事,不能采取简单的强制执行的方法,否则将激化双方业已存在的矛盾,对于子女的成长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法官决定继续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围绕在孩子身上的矛盾的焦点逐渐化解。在和赵某进行深入沟通后,执行人员把赵某的生活现状对李某做了解释,让男方了解赵某的苦衷。了解情况后,李某打消了误解,不但马上履行了给付义务,而且对于今后赵某行使探视权表示积极配合。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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