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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醉倒路边酣睡 俩行人趁机盗窃财物

  发布时间:2010-04-30 15:54:07


    发现有人醉倒在路旁,本该出手相救,或是及时报警,但姜某二人却把他当作了一次发财的机会,他们不是连忙施救,见义勇为,而是趁火打劫,偷人钱财,于情于法都难相容,最终他们的行为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4月28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依法判处姜某等二人管制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1月30日,鄢陵县马坊乡的张某因与朋友聚会多喝了几杯,酒后独自一人骑摩托车回家,车辆行至该乡二郎庙村西头公路边时张某的酒性发作,醉倒在地,酣睡不醒。此时,马坊乡集村的姜某等二人正好路过此处,他们看到张某醉酒不省人事,顿起歹意,二人合伙将放在张某旁边的摩托车及张某身上随身带的手机以及100公升油票等财物偷走,案值近3000元。等张某酒醒发现财物不见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根据手机使用情况及通话记录及群众举报等线索进行相关调查,很快就发现了姜某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将姜某等二人抓获,二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鄢陵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对蒋某二人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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