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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突然爆炸炸伤人腿 法官精心调解老太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0-05-12 10:38:22


    在农村盖新房本是一件喜庆的事情,可是盖房中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却降临到王大娘的身上。原来,王大娘在盖房子期间宴请帮忙盖房的人时,啤酒瓶突然爆炸炸伤了自己的腿,房子没盖成自己却住进了医院。在多次与代销商和厂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娘将其告上法庭。此案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多次调解,昨日,王大娘终于获得3500元的赔偿款。

    时年68岁的王老太系许昌县某村农民。2009年7月14日,王老太请来了许多亲朋好友为自己的儿子盖房。到了中午吃饭时间,为了表达自己的心意,王老太特意做了许多好吃饭菜并到本村的一家代销点买来某品牌小麦啤酒招待大家。在吃饭过程中,王老太在给大家倒酒时,其所买的啤酒中的一瓶突然发生爆炸,将自己的右小腿炸伤,王老太当即被送到医院救治。出院后,王老太及其代理人认为代销商和啤酒生产厂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现产品出现问题,理应对消费者负责。同时二者对自己被炸伤一事不管不问,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和二次手术费等费用共计8705.2元。

    2009年11月24日,魏都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开庭后,承办法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双方都表示愿意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又做了大量细致的说服工作,厂家和代销商均表示,他们也很同情王老太的遭遇,愿意先行支付王老太全部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之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二被告于调解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连带赔偿王老太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35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王老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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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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