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官司虽然赢了,也向法院申请执行了,但我会恳请法官不要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手段。为什么呢?因为我怕强制执行虽然能讨回工资,但一定会‘得罪’建筑公司,他们今后不可能再让我承包工程,到那时,我将如何面对全家一双双盼望的目光。”包工头华国林(化名)这样与众不同的讨薪想法对一些有良知的老板有用,但对那些“黑心老板”恐怕也只能是一种遥远的单相思。最终法官还是果断采取强行扣划了的方式了解此案。
2010年5月14日,家住禹州市褚河乡化庄村的农民工老华给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打来了电话,电话中称自己又开始带着一批民工承包新的建筑活了,家里的生活有着落了,感谢执行法官对其提供的法律帮助,他将永远忘不了法官对自己全家的恩情。提及农民工老华,还要从2010年母亲节前夕执结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建筑工程工资纠纷说起。
2005年6月,农民工老华分包了许昌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市区一家医院病房楼工程的水电安装工作,因老华没有与项目经理签订具体的书面承包协议,再加上老华没有水电安装的相应资质,在工程项目验收后,老华施工的水电安装工程只有部分符合要求。所以在老华索要该建筑项目的部分工程款时,遭到了该公司的拒绝。建筑公司及项目经理认为该工程不是由老华组织施工,所以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费用。后在诉讼过程中,因老华及代理律师提出的证据证明老华施工的事实,魏都区法院又聘请专业部门对施工的水电项目进行劳务费鉴定,认定老华虽没有相应施工资质,但其施工工程符合要求的部分应得到相应费用,故判决该建筑公司支付老华人工费44570元及从08年7月9日起的迟延利息。
判决生效后,该建筑公司仍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书。再三思量后,老华于2009年12月向法院申请对其强制执行。执行通知书送达后,老华又多次找到执行法官,吞吞吐吐地请求法官说:“让我再和他们谈谈,你千万不要对他们采取冻结、扣划、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免得罪该建筑公司,今后再也承包不到这个公司的工程。”执行法官一听此话,感觉十分意外,别的申请人为了得到执行款都是请求法官穷尽执行手段,而此人却让缓慢执行,甚至不愿让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看到老华一脸衰求的样子,执行法官答应了他的要求。之后,执行法官和老华多次找该公司协调,但每次得到的总是“随后解决”相同的答复,却始终没有结果,案件一直陷入僵局。
转眼间2010年五一又到了,一想到老华的事还没有解决,执行法官心急如焚,决定再找老华认真谈一次话。“老华,按照你的请求,由于法院一直没有对被执行人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导致对方至今也没有履行判决,你索要工资是合法合理的,象这样没有信誉的公司,你给他干活有什么意义?你对他不要再心存任何幻想了,只要你的技术好,到哪里干活不行……”。听完执行法官一席话,老华低头说“行,我听法官的”。在敦促无果后,执行法官根据查明的银行帐户存款情况,果断地将该案执行款一次性扣划给申请人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