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三名法官到许昌市魏都区古槐街小学,与在校学生联合举办了一场小学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模拟法庭”,并在庭审之后就校园安全、校园伤害赔偿等问题进行现场讲法。
开庭前,田四舫庭长先向同学们讲解了开庭纪律、开庭程序,使同学们对法院的庭审活动有了初步的了解。合议庭由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马丽娜担任审判长,在校小学生 “客串”人民陪审员、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配合法官开庭审理案件。该校50多名师生现场观看庭审过程,体验庭审氛围,学习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模拟庭审结束后,田四舫庭长还就未成年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赔偿范围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同时希望学校要切实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通过履行教育职责,对同学们进行应对自然灾害教育、特殊场所和地段的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防交通事故教育、防止他人伤害等教育,使同学们掌握应有的防范人身伤害危险的知识。同时要求同学们服从学校管理,加强自身防范,切实保护好自身安全。
通过这次模拟庭审,古槐街小学的师生们学习了涉及人身安全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提高了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