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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高速路上砸车“抢人” 悔!审判庭内认罪服判

  发布时间:2010-06-11 11:24:49


    为争载两名乘客,竟在高速路上上演一起砸车抢人的闹剧。6月9日,砸车的王某等三人被禹州市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王某自己有一辆客车,在郑禹线上搞客运。为了多赚钱,平日里和其他客车偶有争抢乘客的摩擦。2010年1月16日,王某发现同路线的李某把2名乘客劝拉至其车上,不禁心中窝火。看看自己车内还没有坐满,就决定在半路上教训一下李某。等车上了高速路,王某一边加速超赶李某,一边给另两位王姓亲戚联系,让他们在前堵截。在郑石高速43公里处,王某赶上李某,遂将李某的车逼到路边,迫其停车。同时赶到的两位亲戚也从高速路的围栏外翻到栏内,三人一起要求李某下车说事。见李某拒不下车,王某等人从路基处捡起石块将李某客车玻璃砸碎。王某又从窗户处翻到车内,从里面打开车门,三人将李某打成轻微伤。李某客车损坏物品价值2700元。

    禹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等三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三人系共同犯罪,且均系主犯。因王某等三人能主动向李某赔礼道歉,并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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