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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成索彩礼 法官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10-06-22 10:38:34


    鄢陵县人民法院马栏法庭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把活动同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司法为民的要求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近日,法庭及时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索要彩礼引起的婚约财产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男方王某与被告田某订婚多年,订婚后王某按照农村习俗给付田某彩礼5000元,此后田某长期外出打工不归,致使男方结婚无望。今年四月初,王某得知田某回家探亲,便借机起诉要求返还彩礼。法庭受理该案后,得知田某随时有可能外出,为不影响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在当日下午7点赶到田某家中送达法律文书,但田某及其家人受农村传统观念影响,认为是王某先提出退婚,并给田某名誉上造成了一定影响,故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工作人员没有按照往常的做法将法律文书留置送达,而是耐心细致的对其讲解程序规定,经过近1个小时的疏导,田某终于签收了法律文书,并同意与原告调解。为不影响田某即将再次外出打工,法庭在次日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矛盾尖锐,情绪对立,矛盾随时有可能激化,审判人员没有放弃调解希望,耐心给双方讲解相关规定,指出和解则利、对抗则害,促使双方情绪逐渐平静下来。经过审判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田某当庭返还给王某彩礼3000元,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均感到满意,一起矛盾容易激化的纠纷也得到了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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