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鄢陵县望田镇的裴某,今年25岁,年纪虽小,但行骗经验丰富,多次行骗,最终将自己“骗”进了监狱。
2007年9月6日,裴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被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08年2月1日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后的裴某不思悔改,在2009年5月25日至2009年7月底期间,裴某又编造自己是鄢陵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不用考试就可以办理驾驶证等谎言,以帮助办理驾驶证为名,骗取卢某等六人现金20200元。
近日,经鄢陵县法院审理认为,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裴某系累犯从重判处裴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加之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