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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到许昌法院调研

——号召在法院工作中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

  发布时间:2008-05-23 08:33:07



张立勇院长到许昌中院调研


张立勇院长作重要讲话


毛万春书记作重要讲话


王金怀主任陪同视察


蒋克勤书记主持会议


梁开生院长汇报工作


张院长在许昌市领导的陪同下视察中院办公楼工地


张立勇院长视察鄢陵县陈化店人民法庭

    5月22日,省法院张立勇院长一行在许昌市委书记毛万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克勤,市中院院长梁开生陪同下,到许昌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并与中院党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辖区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座谈。

    张立勇院长在听取梁开生院长关于许昌法院的工作汇报和部分基层法院院长的发言后指出,许昌市委对法院工作非常重视、关心,在干部使用、基础建设、审判工作等方面都给予全力的支持,对此,他向许昌市委表示感谢。许昌两级法院在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各项工作做的很有特点,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强,不仅仅是在办理企业改制、企业破产案方面全力支持市委、政府大局工作,而且是在开展解放思想的大讨论的过程中,开阔视野,不断强化、深化服从全局的意识,自觉服从全局,积极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这一点非常重要。二是执法为民的意识强,在排民优、释民惑、护民利、解民难、平民怨这些方面,做的工作非常实在,真正从很具体的、实在的工作中体现了司法为民。三是抓班子,带队伍意识强。平常注重抓班子建设、抓队伍建设、抓廉政建设,有一个好的班子,带出了一支好的队伍,班子队伍很和谐,工作很有思路,很有创新精神,得到了市委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今后的工作打算也切实可行。希望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不断的完善、提升,做更深一些的探索,创造更多的经验。

    在谈到法院今后的工作时,张立勇院长要求:

    一是要弘扬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抗震救灾精神,把保护公民的生命权置于审判工作的特别重要位置。生命是最宝贵的,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的是首先要救人,救人第一,中央领导非常强烈的关心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这种抗震救灾的精神。我们国家,每一个人,包括每一个法官,都有责任来爱护生命。社会上一些犯罪分子残害生命,应该是我们法院、法官最不能容忍,最不能饶恕的;还有对漠视人的生命的一些渎职犯罪,也要从严打击。法院审判工作一定要体现以人为本,真正把人特别是人的生命权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

    二是要弘扬举国动员,众志诚成的抗震救灾精神,依靠广大群众开展好审判工作。这次抗震救灾是全国总动员,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国际社会给予很高评价。我们学习这种精神,弘扬这种精神,就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用走群众路线的方式搞好审判工作,不能专门搞那种关门办案,做堂问案的方式。要学习延安时期马锡五审判方式,学习习仲勋同志当时对司法工作的讲话,对高等法院的讲话,依靠群众,走出衙门,深入乡村,走群众路线,调查研究,开门办案。很多事情不到现场,不走到老百姓中间,就不可能了解案件的真相,就不能掌握最真实的第一手证据,就不能亲自感受到那个案件的真实面目。光靠关门办案、坐堂问案,没有真情实感,判案就可能出现偏差,出现失误。

    三是要弘扬先人后己、无私奉献的抗震救灾的精神,做到无私无畏,秉公办案。抗震救灾中表现出来的先人后己和无私奉献精神,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作为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只有发扬这种精神,才能在办案中做到无私无畏、秉公执法;才能做到铁面无私、刚直不阿;才能做到不受利禄诱惑、不受权贵压力;才能做到没有私心杂念办好案。做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学习这种抗震救灾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坚持公平正义,坚持秉公办案。

    许昌市委书记毛万春在讲话中指出,张立勇院长站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高度,站在抗震救灾带给我们的新思考的高度,带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提出弘扬抗震救灾三种精神要求,言简意赅,立意高远,是一个纲领性、方向性的讲话,是给我们送来的宝贵的精神大餐,对指导全市法院工作、全市政法工作乃至全市工作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将从法院、政法系统和全市的工作这三个层面上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工作干的更加优异,回报省法院领导的厚爱和关心。

    调研期间,省法院张立勇院长一行在王金怀主任、蒋克勤书记、梁开生院长的陪同下,还视察了市中院审判综合楼项目工程和鄢陵县法院陈化店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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