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深一口闷”,这是酒桌上向朋友表白友情的举动。的确,喝酒会加深感情。但如果朋友殷勤地劝酒是为了探听你身上带了多少钱财而图谋抢劫时,你是否感觉脊背上有一层深深的凉意?2010年7月14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了一起邀请朋友喝酒而实施抢劫的案件,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6年7月17日晚,被告人张某伙同徐某、潘某(二人已判刑)约被害人乔某等人在鄢陵县开发区经一街喝酒。在喝酒的过程中,张某、徐某、潘某三人得知乔某身上带有钱和手机,便借故中途离开,到酒店外面预谋抢劫乔某。因徐某与乔某认识,碍于情面,徐某未回到现场。被告人张某和潘某返回酒店后,用啤酒瓶摔、凳子砸、脚跺等方式将乔某殴打致轻微伤,并抢走乔某天时达手机一部(价值923元)、现金70元。当晚三被告人会合后,由徐某将该手机以110元的价格转卖与他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