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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电表帮朋友偷电 义气男子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0-07-20 17:32:15


    为别人调改一下电表也构成犯罪?站在法庭上的李某懊悔不已。略懂电工的他因为别人调改电表,致使别人盗窃用电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今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年近五旬的李某并无正当职业,只是略懂一点电工,平时靠给别人打工生活。2006年6月份,李某在和几个朋友聊天时,吹嘘自己能调改电表,调改后的电表可少走表。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没两天,李某的朋友金某便打来电话,要求李某给其调试电表,李某当即满口答应。在接受了金某的宴请后,李某携带调改电表工具,对金某家的电表进行了调改。致使金某家的电表在2006年6月份至同年10月份,共窃电1621KWH,价值907元。为金某调改电表后,李某的“手艺”也在朋友圈中传开。此后的一年中,李某先后又为四名朋友调改了电表,总窃电金额达137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27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李某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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