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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殴父乱打人 寻衅滋事入监牢

  发布时间:2010-07-28 18:45:43


    明知酒是穿肠毒药!但逢酒必贪,贪之必醉,实乃汪某甲一大陋习!酒后丧理智打骂自己的父亲,民警前去制止,又拿刀砍向民警。7月27日,鄢陵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汪某甲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0年5月13日晚10时许,被告人汪某甲酒后在本村先对其父汪某乙进行辱骂,后用砖头砸其父亲汪某乙及本村村民汪某丙,砸住汪某丙的左胳膊后,又用砖头砸彭店蒋庄村的石某,将石某的头部砸伤(经鉴定为轻伤)。鄢陵县公安局马坊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到达现场后,依法对汪某甲进行传唤,汪某甲从其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对现场民警进行追砍。后被民警制服,当场将其抓获。

    另查明,2001年6月24日,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石某达成赔偿5000元医药费及各种损失的书面协议,被害人要求不追究被告人的任何责任。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某甲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一人轻伤,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被告人汪某甲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征得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告人汪某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其他情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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