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妻相遇后,因言语不和,李某当着现任女朋友的面,一掌将前妻打成轻伤。然而这一掌却“价值不菲”,李某不仅赔偿了前妻8万元,今日,李某还被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
2008年9月22日,38岁的李某开车带着女朋友去补习班接儿子。在补习班门口,李某的前妻胡某也在等儿子下课。不想搭理前妻的李某将车停好后,便直接到补习班教室。见李某去了教室,胡某便将坐在车内的李某女友叫出,数落起李某的不是来。这边李某接儿子出来,拉着女友和儿子坐上车就走,此时胡某见儿子似乎并不愿跟李某走,便将所骑自行车横在李某轿车面前,要李某将儿子交给她。见前妻处处与自己作对,李某不禁怒从心起,下车便和前妻争执起来。曾经同床共枕的夫妻此时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大吵起来。在争吵中,李某挥手用力向前妻脸上扇去。被打了一掌的胡某当即觉得头晕目眩,跌坐在地上。事后,经法医鉴定,胡某伤情为轻伤。案发后,李某赔偿胡某经济损失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同时采纳了辩护人关于李某已对胡某进行赔偿,可以从轻处罚的意见,故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