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中,随着被执行的房屋的飞速升值,被执行人也愈来愈觉得“亏”,住在已过户给申请人的房屋内拒不腾房。面对这种状况,该院执行法官们用他们设身处地为当事双方着想的真诚与耐心,巧妙调解,最终使这起棘手案在日前得以执结。
2003年,家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的王某因做生意向熟人黄某借款近七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时间。借条到期后,王某一直未归还借款。2005年,此案经魏都区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归还借款及利息。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王某为规避执行,与妻子祝某办理了离婚手续,他本人则长期躲债在外,可供执行财产只有王某在许昌市区及农村老家的两所住房。执行法官们在执行此案时,充分考虑到年近六旬的祝某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多项照顾祝某的执行方案,但均遭祝某拒绝。无奈之下,法院在2006年将王某在市区房屋经拍卖过户给黄某,但祝某不断上访、申诉、告状,拒不腾房。她还多次到法院闹事,以喝药、上吊相威胁。因一直做不通祝某工作,法院曾对祝某住房实施强制腾房,然而,在强制执行时,祝某在屋内将房门反锁,将满壶汽油放在身边,扬言自己要与房子同归与尽。
考虑到祝某年老多病,执行法官们一直对她实施温情执法,希望能用道理、真情打动她。包括执行局局长在内,执行法官们每天轮番登门,给她讲拒不执行的后果及利害关系,并真诚的提出,如果她有什么理由和困难,他们会尽量考虑解决。看到执行法官们的诚意,祝某也说出了内心的想法。原来,随着这两年房价的不断上长,祝某觉得如今房子的价值已远远超过了欠账。看到祝某的态度有所缓和,执行法官们又趁热打铁,做起了黄某的工作,但黄某却认为,房子已过户给他,房子升值与否与祝某无关。在两人互不相让的僵持局面下,执行法官们决定还以还房子作为突破口,因被执行房屋所属地段已被列入拆迁范围,不久后该房将被拆迁,法官们分头做起了双方工作。他们一方面告诉祝某,此房面临拆迁,祝某的占房行为不会长久,倒不如由她主动腾房,他们或许还能作通黄某工作给她些补偿。一方面给黄某按拆迁政策计算了拆迁补偿款,使他看到补偿款要高于执行款许多,同时也请他体谅一下祝某既无工作又无收入且年老多病生活窘迫的难处。亲眼目睹干警们为案件执行所付出的艰辛,考虑到房屋拆迁后自己仍有不菲的利益,黄某终于同意拿出两万元做作为房子升值后对祝某的补偿。祝某拿到两万元的次日,就搬出了被执行房屋。而这起因被执行房屋升值而引发的执行难案,在执行法官们锲而不舍的努力和巧妙调解下,最终也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