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无酒不成宴”。“吃面条”是许昌为庆祝新添人口宴请亲朋好友的通俗叫法,其中的一道菜是面条,寓意是希望孩子健忘长寿,而陈军却在参加这个宴会时被劝酒身亡。操办宴席的主家、同席的劝酒者及医院被亡者的妻子、儿女和老母告上法庭,8月1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查后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诉称,因同院居住的李虎(化名)新添了一个孙子,2010年7月6日中午,应李虎邀请,陈军(化名)和妻子小兰前去参加喜宴。宴会开始后不久,张某把同桌宾客的酒都斟满后对大家说:“今天是老陈的大喜之日,不喝不美气,大家把第一杯酒都干了”,碍于面子,陈军喝下了第一杯酒。随后,同桌的董某也端起酒对赵某介绍陈军说:“这是咱们的好邻居,来,咱仨一起喝了吧”,陈军又与二人喝了第二杯酒。这时,李虎与妻子前来敬酒时,提议大家大家共同喝杯酒,陈军声称自己不会喝酒,请求免喝,而李虎却极力劝酒,陈军无奈喝下了第三杯,但很快陈军就出现满头大汗等不适症状,随即,陈军和妻子离席,刚出酒店不远,陈军就感到呼吸困难、脖子疼痛等症状,于是陈军和妻子立刻打的去医院检查,后经医院治疗无效后死亡。
陈军死后,小兰认为作为主办酒宴的李虎对陈军死亡之事不闻不问,医院对陈军死亡也极力推拖责任,给死者家属带来了极度的悲痛和精神上的打击,因此诉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李虎夫妇、张某、董某及医院等连带赔偿其死亡赔偿金、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85478元。
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开庭。